闽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架构、岗位职责
组织架构
岗位职责
理事长:
(一)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(二)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(三)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;
(四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;
(五)理事长因故不能主持理事会,可以委托副理事长主持;
(六)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它职权。
秘书处:
(一)主持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;
(二)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;
(三)拟订资金的筹集、管理和使用计划;
(四)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,报理事会审批;
(五)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;
(六)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,由理事会决定;
(七)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,由理事会决定;
(八)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;
(九)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。
办公室:
(一)全面统筹管理基金会行政事务,协助财务部监督管理财务制度的落实与执行。
(二)全面统筹制定和管理人力资源事务,协助项目部组织、实施项目。
(三)协助、与维护对外关系。
财务部:
(一)负责基金会全面财务会计工作,制定完成基金会财务会计制度、规定、流程,监督审查基金会工作实施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。
(二)分析、检查基金会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,审核原始单据,办理日常会计业务,编制会计账簿。
(三)配合协助年度财务审计。
其中:
会计核算
1)负责基金会的会计核算工作;
2)负责财务报表及有关统计报表的编制、编报。
出纳结算
1)负责现金结算及转账结算工作;
2)负责资金、票据的安全管理及基金会收费票据的领取、保管工作。
资金管理
1)负责基金会制度建设与实施,资产与经费管理;
2)完成上级和基金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